稿件搜索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2年6月28日披露《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至今,除了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4,28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8.45%。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802.31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案涉金额为人民币3,483.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本次披露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23,859.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2.71%。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0,786.09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案涉金额为人民币13,073.15万元。

  除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案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084)。上述相关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传票等。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1:本次披露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下表仅列示案涉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案件:

  

  注:除已结案、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表列示的案件外,本次披露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47起,案涉金额合计人民币2,241.04万元,均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案件。

  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日)收盘价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股票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关注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提示的包括2022年上半年业绩亏损且同比大幅下滑、2021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重大风险因素,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2年8月2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11元/股、换手率为7.12%、静态市盈率为-1.04倍、市净率为-6.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相关行业数据,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均大幅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同时,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2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二个交易日涨停,区间涨幅为79.82%,累计换手率为34.85%,短期波动幅度较大,随时有调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投资”)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发生了被动减持,减持数量为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证券简称:*ST奇信;证券代码:00278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日)收盘价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同时,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17,000万元,同比大幅下滑(下降126.09%-232.49%)。

  4、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并经新余中院裁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新余中院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智大投资函告,并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公司获悉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智大投资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强制平仓而导致被动减持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后续有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性。

  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82),持股5%以上股东叶家豪先生及其关联人叶洪孝先生(叶家豪之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风险。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法院后续是否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3、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公司全资子公司奇信建工因在“反山棚改项目”地下室底板混凝土结构钢筋工程施工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对奇信建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4,954,400元。奇信建工已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4、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93),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17,000万元,同比下降126.09%-232.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未发现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5、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奇信”变更为“*ST奇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7、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8、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或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82);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公告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