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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管理人签订《备忘录》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即公司有意作为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使知豆汽车实现再生。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此后,公司积极响应,组织法务、财务等专业团队对知豆汽车开展尽职调查,全力推进知豆汽车的重整工作。期间,因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延缓了公司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进度,但宁波市政府于2022年5月31日、6月14日专门召集了两次知豆汽车重整工作协调会,重整工作目标得以进一步明确,截止目前,已就部分事项取得共识,获得了重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细节事项需进一步协商解决,故未能在《备忘录》约定的2022年7月31日重整计划变更期限内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及启动重整计划变更程序。

  为顺利完成知豆汽车重整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8月2日,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了《备忘录(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备忘录(二)》主要内容

  甲方: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1.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备忘录项下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期限延长1个月,即至2022年8月31日。

  2.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原备忘录及新备忘录自动终止,有关约定条款不再生效,约定事项不再履行:

  2.1 截至2022年8月31日,甲乙双方仍未就重整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的;

  2.2 新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前,乙方认为知豆公司的核心底层资产不符合其收购目标,或者乙方调整收购策略等原因,提出放弃参与知豆公司重整的;

  2.3 管理人就乙方提交的重整方案在征询金额较大的主要债权人意见时,未获得主要债权人中的金额或人数多数债权人认可,或者乙方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审议时,同意乙方重整方案的债权人未达到法定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标准的;

  2.4 法院依法裁定知豆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

  2.5 其他客观情况出现,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原备忘录及新备忘录的。

  3. 为履行原备忘录及新备忘录,乙方原交纳的人民币4000万元意向金继续由甲方保管。当出现新备忘录第2条约定终止情形时,甲方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原路退还此前交纳的全部4000万元意向金(不计息)。

  4. 本新备忘录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备忘录与本新备忘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新备忘录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备忘录(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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