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34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7,290,3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9,708.0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8,220,591.9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9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碣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16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4,8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8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截至2022年0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收益凭证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代码:688668 公司简称:鼎通科技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
告业务指南》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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