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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 担保事项及金额: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浙江爱旭本次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2.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新增的2.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9.3552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8月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义乌支行”)办理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于同日与光大银行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HYWZBZ20220009),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新增的2.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9.3552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3、法定代表人:陈刚

  4、注册资本:327,6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浙江爱旭为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义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受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2.5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共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的综合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浙江爱旭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浙江爱旭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内,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9.3552亿元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新增的2.5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9.35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54%;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9.3552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54%。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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