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发布《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预计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将继续暂停办理申购业务,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不再办理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且自该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即2022年8月4日下午15:00后不再接受上述业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目标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并暂停估值时,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暂停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暂停估值。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将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可能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
现特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 2022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本公告,本公司不再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再进行估值,不再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转型为中银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进行估值的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7月22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于2022年7月25日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2022年7月26日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将履行适当程序并在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后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2年8月4日,并于2022年8月5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800
基金代码:5156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7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并将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7月22日开始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2022年8月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2年8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且自该日起,本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可以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五)根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且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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