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正常进出口业务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市场、操作、资金、技术、法律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8月3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障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日元、美元等外币。
(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保证金及到期交割资金。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但是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意味着公司虽然锁定了外汇风险,但是放弃了汇率向公司有利方向波动的正面影响和收益,增加公司机会成本;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高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合理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有效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为规避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预测情况为基础,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风险相对可控。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控制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预测情况为基础,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风险相对可控。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取消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募投项目原定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前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日、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前期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如下:
3、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按原计划进行,本次不做调整。
1、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辅料仓库、液体调味料车间、成品库、污水处理系统、综合仓库等。
(1)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该项目投资总额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主要对土建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进行了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调整的原因
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基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进一步加强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布局,已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地点已由本公司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是项目规划内容优化调整。该项目原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6年10月,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规划设计的。但经过近六年时间发展,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生产技术等方面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公司从长远发展和审慎经营角度出发,对嘉兴生产制造基地进行了整体规划,其中对该项目的规划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优化调整。一方面,异地建设后嘉兴生产制造基地与原规划厂区地质构造不同,地基打桩、厂房设计、建筑结构、容积率等多个方面较原有规划有所调整;建筑面积由15,000㎡增加到19,989㎡,建筑材料及人工成本较原规划时点有较大幅度上涨,故该项目土建工程费用较之前增长3,246.15万元。另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的柔性生产转型,公司对产线设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升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以更好更快地响应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故设备购置费较之前下降4,023.95万元。
2、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通过建设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扩建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
(1)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该项目投资总额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主要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进行了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调整的原因
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基于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布局,公司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已由本公司调整为日辰嘉兴,实施地点已由本公司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是项目规划内容优化调整。该项目原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8年11月,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规划设计的。但经过近四年时间发展,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生产技术等方面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公司从长远发展和审慎经营角度出发,对嘉兴生产制造基地进行了整体规划,其中对该项目的规划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优化调整。一方面,异地建设后嘉兴生产制造基地与原规划厂区地质构造不同,地基打桩、厂房设计、建筑结构、容积率等多个方面较原有规划有所调整;建筑面积由7,800㎡增加到9,882㎡,建筑材料及人工成本较原规划时点有较大幅度上涨,故该项目土建工程费用较之前增长1,508.70万元。另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柔性生产转型,公司对产线设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升级,以更好服务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同时,这将使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故设备购置费较之前下降1,522.97万元。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销组织架构完善,升级及新建国内营销总部、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销售办事处;管理及营销信息化建设;营销渠道网点及营销体验中心——未来厨房建设。
(1)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该项目投资总额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主要对装修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租赁费、市场推广费进行了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调整的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原规划的各地营销中心设立及办公场所装修等计划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减少了二级区域营销中心的布局,重点加强对长三角地区的营销网络建设。公司于2020年12月购买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处建筑面积为2,363.62平方米的房产作为上海运营中心(包括营销管理中心、营销体验中心(未来厨房)等)场所使用。由此导致装修费用增加、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减少、租赁费用减少。在营销策略方面,公司逐渐加大对零售终端营销网络的建设力度,销售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品牌及渠道推广投入同步增加,由此导致市场推广费用增长。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坚持了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本次调整事项仅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性质和建设目的,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形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未来发展规划,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性质、建设目的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未来发展规划,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性质、建设目的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其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
至2022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2022年8月18日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8月19日,下午13:00-14:20
(四)登记地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赵兴健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7月29日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下午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7月29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7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0,42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金额)。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日辰股份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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