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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范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老店升级改造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对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连锁药店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佩、龙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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