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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4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控股股东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翎汽车”)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664,714,511股变更为640,205,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5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4,714,511股变更为640,205,880股,融诚物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浩翎汽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400,000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1.14%。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融诚物产,实际控制人仍为张荣华女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基于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融诚物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融诚物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4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意向

  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凡汽车”)关于设立“飞凡汽车 天津大寺汽车城体验中心”(独立售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飞凡汽车体验中心”)的意向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意向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申请的飞凡汽车体验中心(位于天津市西青大寺汽车园储源道5号)已获得飞凡汽车意向授权。飞凡汽车要求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安排飞凡汽车体验中心通过明检正式开业。

  二、 对本公司的影响

  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快发展中高端智能电动车自主品牌打造的“用户导向的数据驱动型科技公司”。本公司获得意向授权的飞凡汽车体验中心为飞凡汽车在天津市授权设立的首家体验中心。飞凡汽车体验中心的设立,为本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奠定良好基础。未来,本公司将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三、 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为飞凡汽车的意向授权,后续飞凡汽车体验中心的开业时间及与飞凡汽车签订正式协议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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