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川益云”)已于2019年9月起全面停止生产,至今未进行生产经营(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临2019-035)。因剑川益云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剑川益云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8月4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云2931破申1号,裁定受理公司对剑川益云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剑川益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3月4日

  注册资本:117,846,100.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剑川县老君山镇上兰工业园区(杉树村)

  经营范围:电锌、电炉锌粉、硫酸、镉等金属冶炼、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原料购销、冶炼。

  股权结构:剑川益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剑川益云资产总额2,130.2943万元,负债总额10,335.0449万元,资产净额-8,204.7506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额 26.3168万元,净利润-339.6808万元。

  二、剑川益云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一)破产申请简述

  1、申请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申请时间:2022年7月22日

  4、申请原因:

  剑川益云已于2019年9月全面停止生产,至今未进行生产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剑川益云资产总额2,130.2943万元,负债总额10,335.0449万元,资产净额-8,204.7506万元,剑川益云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对公司47,527,845.53元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对剑川益云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可以按照《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理剑川益云的所有债权债务,依法保护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院裁定时间:2022年8月3日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认为:“益云公司系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住所地在剑川县老君山镇上兰工业园区,由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故益云公司系破产适格主体,本院对本案亦具有管辖权;宏达公司作为益云公司的债权人,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主体适格。宏达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益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宏达公司提出对益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剑川益云已于2019年9月全面停止生产,至今未进行生产经营,相关工作人员已解除劳动合同。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剑川益云资产总额为2,130.2943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6.3168万元,净利润为-339.680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6,109.4132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90,703.48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0,577.3112万元;剑川益云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分别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0.94%、收入总额的0.009 %,占比较小,剑川益云对上市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剑川益云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

  目前,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公司对剑川益云的破产清算申请,但是否最终裁定宣告剑川益云破产,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剑川益云股权投资成本为120,824,466.35元。鉴于剑川益云已于2019年全面停产,持续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减值处理。后续剑川益云将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剑川益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剑川益云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剑川益云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