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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37                                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2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先生基于公司上市后新发展阶段需要将更多精力致力于长远战略发展、核心技术突破和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考量,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所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总经理后,王悦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悦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总经理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长王悦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2年8月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宁先生具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及全球化视野,担任总经理职务后,将领导经营管理团队全面提升销售、市场及公司运营等环节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

  王宁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附件:

  王宁先生简历

  王宁, 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6年8月至 2019年2月,历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海外市场开发部、项目投融资管理部主任。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普源有限首席信息官;2019 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2020年4月至今担任新加坡普源董事。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543,481.6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余额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和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合计人民币245,346,048.23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均已完成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69,402,286.47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人民币24,056,238.24元,募集专户仍有245,346,048.23元已支付发行费用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未完成置换。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均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误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人民币935,609.04元转入公司自有银行账户,经发现后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操作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

  除上述情况,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2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7月26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蔚芬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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