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08月0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08月08日下午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席惠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设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2.1审计委员会由李专元、万梁浩、席晨超组成,由李专元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战略委员会由席惠明、万梁浩、席晨超组成,由席惠明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委员会由万梁浩、李专元、席惠明组成,由万梁浩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坚、万梁浩、席惠明组成,由陈坚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聘任缪春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聘任施锦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聘任邱成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聘任周万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聘任黄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聘任谈劭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徐鸿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09日
附件:
1、席惠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席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79.4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席晨超先生,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市日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席晨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之子,席晨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7.9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缪春晓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52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专元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无锡市电容器四厂财务部部长、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公司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现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专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5、陈坚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学士,无锡轻工业学院发酵工程硕士、博士。曾任江南大学校长,现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陈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万梁浩先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致公党党员,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万梁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施锦伟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技术员、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公司经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监、江苏陆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合作管理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施锦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邱成彬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职称。历任镇江市镇江新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总工办主任、总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邱成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周万里: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历任苏州新城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院副院长,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设计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万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黄莹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禧电力照明景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主任,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黄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谈劭旸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5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99万股,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徐鸿皓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任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信披合规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徐鸿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年08月08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08月08日下午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五届监事会正式组建完成,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曹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8月09日
附件:
曹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监。
曹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08月0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席晨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缪春晓先生、施锦伟先生、邱成彬先生、周万里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谈劭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谈劭旸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鸿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鸿皓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四、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箱: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箱: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09日
附件:
1、席晨超先生,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市日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席晨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之子,席晨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7.9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缪春晓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52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施锦伟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技术员、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公司经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监、江苏陆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合作管理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施锦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邱成彬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职称。历任镇江市镇江新区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总工办主任、总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邱成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万里: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历任苏州新城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院副院长,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设计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万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黄莹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经理、江苏天禧电力照明景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主任,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黄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谈劭旸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5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99万股,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8、徐鸿皓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任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信披合规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
徐鸿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13日届满。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新尧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满6年,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管理层有效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27)。
公司于2022年08月0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分别为:席惠明先生、席晨超先生、缪春晓先生、李嘉俊先生、谈劭旸先生、马晓红先生、李专元先生、陈坚先生、万梁浩先生;其中席惠明先生为董事长,李专元先生、陈坚先生、万梁浩先生为独立董事。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共3名,分别为:曹敏伟先生、章坚先生、张胜佳先生;其中曹敏伟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2、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08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及于2022年08月04日公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富阳、杨贵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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