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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51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2022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持有公司股份22,723,544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12.4771%)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42,426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500股,占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0.1079%。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23,194股,占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0.9462%。

  公司于近日收到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国科微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

  (1)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4.00元/股至107.44元/股;

  (2)自公司上市起,集成电路基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9123%。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与2022年1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本次减持事项符合集成电路基金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国科微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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