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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7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名,代表股份1,891,403,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8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840,425,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名,代表股份50,977,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4%。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8名,代表股份51,103,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昊博益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27,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对14,86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9%;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227,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09%;反对14,864,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78%;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27,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对14,86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9%;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227,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09%;反对14,864,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78%;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1,630,9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960%;反对19,465,2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99%;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630,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960%;反对19,465,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99%;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孙春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7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金海”)与沧州银行秦皇岛西港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西港路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6,0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同时,秦皇岛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盛泽”)、秦皇岛彤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彤鑫”)、秦皇岛金海以其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武荣盛”)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0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2,28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7个月。同时,修武荣盛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秦皇岛金海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秦皇岛金海;

  2、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

  3、注册地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荣盛休闲度假区3栋;

  4、法定代表人:柴保印;

  5、注册资本:人民币4.7亿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足浴服务;动物饲养;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露营地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肥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秦皇岛金海85%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修武荣盛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修武荣盛;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3、注册地点:修武县特色商业区丰收路与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南;

  4、法定代表人:曾常春;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6、经营范围:旅游景点项目开发、经营;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文化演艺、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宾馆住宿服务;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农业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的咨询、服务;园林绿化。

  7、股东情况:修武荣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8.18%;

  8、信用情况:修武荣盛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秦皇岛金海担保的内容

  1、协议方:公司、秦皇岛金海、秦皇岛盛泽、秦皇岛彤鑫、沧州银行西港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秦皇岛金海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秦皇岛盛泽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秦皇岛金海、秦皇岛彤鑫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担保范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二)为修武荣盛担保的内容

  1、协议方:公司、修武荣盛、中原银行焦作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修武荣盛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修武荣盛以自有资产为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2,285万元,期限不超过57个月。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秦皇岛金海、修武荣盛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上述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业务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秦皇岛金海、修武荣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77.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7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63.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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