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推选陈雨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就任,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陈雨先生就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变更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张国良先生、陈雨先生和张联盟先生。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顺利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张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国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张国良先生简历
张国良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2月至1984年5月,任连云港纺织机械厂车间主任、技术员;1984年5月至1992年3月,任连云港纺织机械厂副厂长;1992年3月至2001年7月,任连云港纺织机械厂厂长;2001年7月至今,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3月至今,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国良先生作为主要完成人带领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全国化纤行业“十二五”最具创新技术突破奖等荣誉;先后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国纺织工业技术奖特别贡献奖(桑麻学者奖)、俄罗斯国家工程院“格里什曼诺夫”金奖等荣誉,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12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数据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金亮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晏国哲、吕丹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13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裴鸿雁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裴鸿雁女士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裴鸿雁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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