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2-065
本公司5%以上股东陶开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陶开德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901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陶开德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陶开德先生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000股,陶开德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0007%降至4.901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二、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 备查文件
1、陶开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2年8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要作出的决策。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中富通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可能存在继续减少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8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人拥有权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尚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陶开德
2022年8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本页无正文,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陶开德
2022年8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陶开德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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