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7月19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花岗镇人民政府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投资建设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4日,上述议案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8月12日,公司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特”),由安徽赛特作为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赛特作为竞得人,以人民币1,283.25万元竞得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FX202258-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收到《肥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一)本次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FX202258-1号
2、宗地坐落: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
3、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70,123.04平方米
5、出让年限:50年
6、成交价格:人民币1,283.25万元
7、付款方式:安徽赛特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总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还需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时缴纳成交地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肥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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