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951,05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16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20,801.87元,其中2022年年度直接投入募集项目19,463,917.44元, 募集资金置换29,742,583.0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8,023,298.12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22,023,298.12元,银行大额存单40,000万元,银行定期存款44,6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为了完善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单位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2,961.00万元以募集资金完成了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1)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存入定期存款44,600万元,存入日期2022/1/5,到期日2022/3/29,已于2022年3月29日已到期收回,取得定期存款利息404.66万元;
(2)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存入定期存款44,600万元,存入日期2022/3/29,到期日2022/6/27,已于2022年6月27日已到期收回,取得定期存款利息438.79万元;
(3)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存入定期存款44,600万元,存入日期2022/6/27,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
(4)向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购买大额存单4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2,961.0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13.26万元,以募集资金2,974.26万元完成了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2日,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柏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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