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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1)根据工作需要,经统筹安排,珠海融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销了关于董事候选人王雪的提名推荐,公司特取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下《董事候选人—王雪》子议案的审议。

  (2)因工作安排,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撤销了关于监事候选人朱海俊的提名推荐,公司特取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下《监事候选人—朱海俊》子议案的审议。

  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珠海融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2022年8月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8月14日,单独持有公司3.49%股份的股东珠海融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了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3.49%股份的股东珠海融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子议案的函》,鉴于此,提名王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上述提名王雪为监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 2022年8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 156 号保利大都汇 T1 号楼 1203 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4日

  至2022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 2 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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