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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1:根据存托人与境外托管人签署的《存托凭证基础证券托管协议》的安排,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均由ICBC (Asia) Nominee Limited持有。

  注2:根据《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3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的要求,截至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存托人将收集到的投票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根据投票结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禄峰先生主持,表决方式采用股东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指示进行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九号有限公司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前述程序符合《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公司与存托人于2020年7月16日签署的《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以下简称“《存托协议》”)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0人,出席0人,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3、 董事会秘书徐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均为A类普通股,非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且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1、2、3均适用特别表决权;涉及的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无。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表决权情况:

  

  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旭琦、李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存托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2-042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7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年 1月 29日至 2022 年7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进行公司存托凭证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前,上述核查对象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存托凭证,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存托凭证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存托凭证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存托凭证代码:689009        存托凭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2-006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3次征求

  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结果公告

  本存托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9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征求投票意愿。

  本次征求投票意愿为本存托人2022年第3次征求投票意愿,参与本次征求投票意愿并向本存托人作出投票指示的存托凭证持有人共有6人,代表存托凭证181,546,781份(占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25.5159%),其中对应上市公司A类普通股数量21股(因基础证券与存托凭证转换比例为1:10,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整),B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18,154,657股(合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100.0000%)。

  现就本次投票意愿征求结果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票意愿征求结果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意愿征求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意愿征求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意愿征求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意愿征求情况:

  

  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均为A类普通股,非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 关于议案投票意愿征求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1、2、3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涉及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无

  4、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2、3均适用特别表决权;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存在的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14%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I L.P.、HctechII L.P.、Hctech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二、 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投票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授权代表的投票

  本存托人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存托协议》的约定,将从存托凭证持有人处征求到的投票意愿结果发送给境外托管人,由境外托管人将投票结果传递至上市公司,并由股东授权代表在上市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投票意愿结果行使了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的表决权。

  (二)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的处理

  对于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也未对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存托凭证持有人,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视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不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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