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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38                                       公司简称:通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2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旗下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拟与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投资建设32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预计120亿元。其中一期16GW电池项目投资约60亿元,力争于2023年12月底前投产,二期16GW电池项目将根据协议约定择机启动。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意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且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4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内蒙古包头市风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电量富足,晶硅光伏产业发展速度位居全国前列,具备继续发展高纯晶硅等绿色能源项目产业链的先决条件。为持续增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光伏产业的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实现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业务2024-2026年发展规划,助力包头市打造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高地,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公司拟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签署《高纯晶硅三期及配套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包头市新增投资约140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达成合作。

  上述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3、项目规模及投资: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总投资额约140亿元。

  4、项目建设期:项目在各方面要素保障具备且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项目用地不低于1300亩。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在约定时间满足乙方施工与生产运营所需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道路、排水系统等资源配套。

  (2)甲方为乙方项目配套能耗指标,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评、安评、消防、用水权等开工所需的全部前置手续。

  (3)甲方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符合要求的国家、自治区、市相应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在包头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区域一次性或分批次获取光伏发电和风电建设指标共5GW,并提供符合本项目规划建设的光伏和风电电站项目用地。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经乙方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协议终止,同时豁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七、对公司的影响

  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是公司的目标愿景。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在高纯晶硅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已形成的技术、成本、品质、管理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纯晶硅领域的龙头地位。

  本项目将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近一日(2022年8月17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30.32万元/吨(含税)测算,本次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537亿元/年(不含税)。以上数据为根据目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八、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至8月22日(星期一)16:00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tongwe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2、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3、观看及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毅先生、独立董事傅代国先生、董事会秘书严轲先生、财务总监周斌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至8月2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qb@tongwe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168555

  电子邮箱:zqb@tongwe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4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4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为推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业务2024-2026年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加快保山市昌宁县绿色硅材精深加工示范区建设,助力云南省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中国光伏之都,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公司拟与保山市人民政府、昌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保山市新增投资约140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达成合作。

  上述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保山市人民政府

  1、交易对方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

  2、住所地:保山市同仁街26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昌宁县人民政府

  1、交易对方名称:昌宁县人民政府

  2、住所地: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

  2、项目地点: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

  3、项目规模及投资:投资建设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及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约140亿元。

  4、项目建设期:项目在各方面要素保障具备且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三方

  甲方:保山市人民政府

  乙方:昌宁县人民政府

  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项目用地约1250亩。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需在约定时间满足丙方施工与生产运营所需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道路、排水系统等资源配套。

  (2)甲乙双方为丙方项目配套能耗指标,协助丙方办理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评、安评、消防、用水权等开工所需的全部前置手续。

  (3)甲乙双方为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合作方)在保山市一次性或分批次获取光伏发电建设指标不低于1GW,并依法依规提供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用地。

  (4)甲乙双方积极落实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丙方争取其他符合要求的国家、自治区、市相应优惠政策。

  (5)丙方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依法依规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在取得合规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按期完成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自觉接受甲乙双方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乙方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经丙方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约定

  协议三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三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协议终止,同时豁免各方的违约责任。

  七、对公司的影响

  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是公司的目标愿景。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在高纯晶硅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已形成的技术、成本、品质、管理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纯晶硅领域的龙头地位。

  本项目将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近一日(2022年8月17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30.32万元/吨(含税)测算,本次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537亿元/年(不含税)。以上数据为根据目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八、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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