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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2年6月30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642.48万元,其中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9,028.68万元;(2)截至2022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3)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513.15万元;(4)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519.7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19.79万元,未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公司代码:688639                                    公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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