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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达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福达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达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福达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但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的管理,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以此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更加规范。

  2022年8月18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对外报送制度》的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2个制度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述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5,834.1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5,089.8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83.21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5,908.0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9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630.1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7.03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11,058.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93.78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903.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61.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719.5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719.5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719.57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24,587.5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1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42.1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65.07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1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4.19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24,733.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0.98万元;

  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5,223.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 *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 *2)、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 *3、45050163660100000022 *4)、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 *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3月,公司与银河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公司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2)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5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由于该账户使用率不高,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此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903.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61.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4月,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由于截止6月30日止,原“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仍有部分金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因此,660000004357100125账户中仍有部分金额未全部转入660000001084100204账户。

  此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5,223.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5,089.82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19.57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 2015 年、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500.00万元。

  截止2022年7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为12个月,理财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

  2022年2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天汇宝2号定制VIP,期限为27天。2022年3月9日,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2,0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1,927.04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进行调整:①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βler GmbH共同出资在桂林市设立的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②项目总投资4,800.00万欧元,其中一期项目公司出资额为800.00万欧元,约为6,000.00万元人民币;③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原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实物出资1,430.0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2,570.00万元;④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该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如下项目:①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②投资新建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③投资新建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④投资新建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使用募集资金13,900.00万元。此外,原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95.53万元,在调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1,430.00万元固定资产转入合资公司,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1,165.53万元,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金额由13,900.00万元调整为9,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20,500.00万元调整为25,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3。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2022年4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28,307.15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4。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3:原募投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为6,014.8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2017年3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调整至“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暂缓该项目的执行,未计算实际效益。

  注4:“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下半年完工达产,2022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1,304.44万元,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增加了-909.23万元,与承诺效益差异1,727.77万元,原因主要系商用车离合器需求大幅度下降。

  注5:“桂林齿轮客车齿轮与乘用车齿轮升级改造项目” 2022年1-6月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差异527.69万元,原因主要系商用车市场产销大幅度下降。

  注6:“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1-6月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差异1,372.97万元,原因主要系公司目前生产线刚投入使用,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

  注7:“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底完成, 2022年1-6月实现利润增加额284.53万元,与承诺效益尚有490.72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商用车市场产销大幅度下降。

  注8:“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底完成,2022年1-6月实现利润增加额511.02万元,与承诺效益尚有452.92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商用车市场产销大幅度下降。

  附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附表4: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补充说明:截止6月30日止,原“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仍有部分金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原募集资金账户中仍有部分金额未全部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达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对外报送制度》。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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