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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2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发出增加临时议案。公司近日开设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于2022年8月16日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942,422.19元汇入上述资金监管专户,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长提议,全体董事同意后可免予执行提前通知的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起草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

  ●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项目变更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变更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发出增加临时议案。公司近日开设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于2022年8月16日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942,422.19元汇入上述资金监管专户,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监事会主席提议,全体监事同意后可免予执行提前通知的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鼎胜新材”)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88,0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5,188.68万元,税款311.32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82,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9.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1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519.6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8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5.65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445.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9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74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90.04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96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861.9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94.6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1.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1、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19年5月6日,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已偿还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4050029200335005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40000100000547064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共计0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资金人民币1925.65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5.9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资金等事项,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使用,按期及时规范,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1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上述资金1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提前陆续归还合计343.20万元,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2,156.8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将上述资金3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2022年4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8,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2022年6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1年7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上述资金6,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将上述资金9,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1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将上述资金15,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12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将上述资金17,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2年4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9,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12日将上述资金29,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2年6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将上述资金8,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6,3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了1,25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它内容及相关附件。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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