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2022年1-6月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要在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10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2022年6月23日向对应银行申请注销了前述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等账户对应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一)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二)截止2022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24,0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份, 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1,029.29360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28,153.24416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76.03644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08.0188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余额。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

  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19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信用证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由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益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春雪食品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春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2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238,862.17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2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722,792.20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1,427.77元,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结转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168,255.30元相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1-6月份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961,654.37元,存货跌价准备2,521,427.77元,合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7,483,082.41元,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68,255.30元相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上述各项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共计减少公司2022年1-6月份利润总额5,304,827.11元。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