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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4.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1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3名激励对象因第一期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83.00万股调整为159.70万股,作废23.30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万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97人。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作废处理离职及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业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19名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3名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19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3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19名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激励对象及3名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智洋创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 备查文件

  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88191               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邓大悦、谭博学、肖海龙、芮鹏、王春密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会同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8.25元/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1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3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作废处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65万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19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3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19名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激励对象及3名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46.6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4.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说明

  (一) 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以总股本153,046,0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4元/股-0.15元/股=8.25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以总股本153,046,0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56,907.05元。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公司本次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归属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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