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除董事长林应和董事应岚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夫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9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1,756,8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5%,通过委托表决控制公司股份合计41,24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2%,以上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和2022年8月9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被冻结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和1,700,000股,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实控人所持限售股股份被部分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实控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限售股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信息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浙0102民诉前调6223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林应女士被解除冻结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股的37.04%,占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83,732股的13.73%,占公司总股份的1.20%。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浙0102民诉前调6223号>、《民事裁定书》<(2022)浙0102民诉前调6223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获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解除对林应等名下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的保全措施。经了解得知,因林应女士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光大银行担心无法将保全措施传达到林应等人,故申请对林应等人解除冻结,但解除冻结会造成未足额保全,其财产保全差额便由刘雪松先生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被冻结限售流通股1,1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40,000股的49.11%,占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73,158股的24.59%,占公司总股份的1.32%。刘雪松先生回复公司,就该担保事项及对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查封事宜,其已聘请专业机构和律师进行积极沟通,正在采取法律手段和相关措施处理解决,尽可能尽快让其被冻结查封的股份恢复原状。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夫妇被冻结限售流通股合计2,800,000股,占其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40,000股的56.68%,占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56,891股的23.82%,占公司总股份的3.37%。
二、影响与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夫妇直接控制公司5.94%的股份表决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9.62%的股份表决权,截至目前被冻结的限售流通股除外后,林应、刘雪松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0.80%的股份表决权,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冻结事项与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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