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洪军先生《关于提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孙洪军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洪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8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孙洪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0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600万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1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55.5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排除存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情形,后续如有增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孙洪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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