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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最新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各承诺方主体均履行了做出的相应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约定的情形。

  2、资金占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违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

  4、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1)本报告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3)本报告期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况。

  (4)本报告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6、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破产重整、重大诉讼、仲裁以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情形。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等情况。

  8、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持续推进业务开拓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并取得重要成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3亿元,同比下降34.78%;实现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下降68.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亿元,同比下降68.39%;总资产82.27亿元,同比增长5.39%;净资产33.16亿元,同比增长6.94%;每股净资产12.20元,每股收益0.4428元。

  (2)生产运营概况: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接收垃圾进厂量272.37万吨,同比增长17.86%;累计发电量9.33亿度,同比增长26.12%;上网电量7.94亿度,同比增长24.02%。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处理生活污水4178.1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8.4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出现较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一)公司基于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后,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收入。公司去年同期共有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9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有6个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4,950吨/日)满足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主要条件和审核要点要求,均已按规定提交申报,目前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鉴于报告期内尚未收到纳入国补目录清单相关通知,公司暂时不能确认相应收入。

  (二)公司于2021年年初认购了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亿元投资份额。中原前海基金于2019年4月即已开始运作,公司于2021年2月实缴投资1.5亿时,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新老股东共享部分未分配利润,故去年同期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264.2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缴2.25亿元,本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8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不考虑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主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垃圾处理量、发电量,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污水处理量同比均有稳定增长。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煜煊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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