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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429,380,000.00元,于2020年9月1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165,351.08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于2020年9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反协议跟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2020年12月25日,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8号《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获得投资收益82,849.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净额)37,122,861.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4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销户后,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综合评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各个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对除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外的五个募投项目进行如下调整:调减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和预备费金额;变更软件购置内容,并相应调整软件投入费用;调增前期建设费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 元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参与电信运营商下一代OSS新架构演进的规划和建设,围绕自智网络的建设和运维需求,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能力建设,形成若干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组合并推向市场。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效能提升,积极开展相关预研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09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2.3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上年末部分延迟验收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项目,陆续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验收,该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5.57%。积极落实验收计划的同时,公司坚持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研发支出总额为7,943.17万元,同比增长14.76%。

  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1、市场营销方面,公司若干既有优势产品的市场份额稳步扩大,与运营商下一代OSS系统规划相关的产品完成了部分市场的交付,有待进入稳定扩容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传输运维工作台产品在中国移动多个省级运营商市场得到快速推广,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传输网专业运维支撑细分领域里的领先地位;家客业务智能终端管理系统,在无接触式开通等终端管理功能基础上,向数据分析及终端业务智能化管控方向拓展,全面支撑智慧家庭业务的开展,市场份额稳步扩大;在既有政企业务支撑系统基础上推出的政企运维支撑系统,从业务流程、数据整合、行业应用拓展等方面,快速地支撑客户开展各类5G To B业务创新,在多个运营商市场得到落地,巩固了公司在政企业务支撑系统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公司针对电信运营商下一代OSS系统规划推出的新产品,完成了部分首次中标项目的实施与交付,这部分项目逐步进入稳定扩容阶段。与首期项目高投入、低收入相比,扩容阶段各项目的毛利率有望得到一定改善。报告期内,公司的故障管理、运维管理等下一代OSS能力中心及应用系统,以及统一采集和数据服务平台,依托先进的技术设计、高度的产品化设计和便捷的工程化实施能力,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支撑客户生产一线各类数字化转型诉求,确立了公司在运营商下一代OSS系统建设中的核心供应商地位。

  2、产品研发方面,公司通过低代码技术和AI技术增强了产品在复杂多变的需求场景下的交付能力。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规划了可配置、可编排、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支撑体系。面向运营商自智网络、算力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带来的商机,公司围绕提升产品经营效率的目标,对传输运维工作台、家客业务支撑平台、政企业务支撑平台等产品的架构进行了升级,重点加强了针对差异化需求场景的低代码交付能力;公司设立了AI工作室,针对OSS的应用特点对AI技术进行深度研究,将时序预测、语音图像识别、异常检测、关联分析等算法在典型业务场景中的应用进行能力化,形成公司级的公共AI能力,可为产品线快速开发AI应用场景赋能。

  3、运营管理方面,积极落实系统性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经营责任制,持续优化营销、研发平台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系统化经营管理的理念,持续改进运营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团队协同,提升各个岗位在经营责任链上的价值贡献。公司从需求、设计、开发、部署、上线测试、试运行、验收和持续运维等关键节点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建立项目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机制。公司积极落实系统性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经营责任制,加强营销服务、产品研发相关工作的协同,对加快项目交付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起到积极成效。

  4、疫情防控方面,积极落实各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因国内多点局部爆发新冠疫情,公司北京总部以及上海、沈阳等地的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的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自3月开始,公司各地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积极落实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采取了包括居家办公、管理层值班、部分服务人员驻场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克服无法与客户面对面交流、内部协同困难的不利影响,使得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有序进行。

  (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根钰、金建林、滕松林、彭琳明、雷涛,独立董事罗建钢、杨文川、王帅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9)。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13: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 A 座 11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聂俊平、张欣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9)。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雷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雷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雷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雷涛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雷涛先生简历

  雷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15年以上的通信运营商市场工作经验。2008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事业群总经理、业务群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业务群总经理。2020年11月23日至今任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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