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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22                   公司简称:禾信仪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2-03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监事会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渤主持。全体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5.01.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02.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03.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振先生和傅忠先生自愿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2-037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批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1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781.51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7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6,000,000.00元,本公司实收人民币283,750,000.00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873,165.11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4,564,7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43,743,951.13元,本年度使用45,129,213.9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6,292,591.10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2,409,227.88元,已扣除手续费人民币2,253.18元。

  除上述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本金4,000.00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余额为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0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15.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中。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2-03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7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决议有效期

  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适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禾信仪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准则解释第15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对2021年度研发样机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其对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详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2-040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授信有效期为1年,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拟申请的是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使用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含)(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存单以及票据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拟申请的是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使用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授信有效期为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先生和傅忠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拟申请的是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使用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1年,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周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09,6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87%。周振先生同时为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同策”)和共青城同策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策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持有共青城同策47.28%的财产份额、持有同策二号14.84%的财产份额、持有国信证券禾信仪器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35%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傅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65,4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52%,通过持有国信证券禾信仪器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9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周振先生和傅忠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自愿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傅忠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振先生和傅忠先生自愿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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