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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28                                          公司简称:优利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3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超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时,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3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嘉优仪器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以下简称“嘉优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嘉优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嘉优科技是负责开发松山湖“仪器仪表产业园”的项目公司,基于项目建设需要,为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2022年度的资金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嘉优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将根据嘉优科技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分批次提供,嘉优科技少数股东广东盈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嘉投资”)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东莞市嘉优仪器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嘉优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借款期限: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3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借款资金占用费: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借款手续费为0。

  5、借款用途:用于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嘉优仪器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法定代表人:洪少俊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5、成立时间:2021年9月3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73L2K2T

  8、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2栋503室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权,盈嘉投资持有其49%股权。

  11、财务数据:截至目前,嘉优科技未实际开展业务。

  12、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曾对嘉优科技进行财务资助,亦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次资助的原因及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推动松山湖仪器仪表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嘉优科技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嘉优科技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产业园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时,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3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2年09月02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6日(星期五)至09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2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2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

  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先生

  财务总监:张兴先生

  独立董事:杨月彬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2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6日(星期五) 至09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电子邮箱: stock@uni-tre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3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8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2)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扣除补充流动资产项目)6,630.13万元,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2,800.98万元;(3)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4)本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88.86万元,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29.11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3,112.0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15,000.00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26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7,846.3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在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未到账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791.86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607,54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275,279.6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共计52,882,822.5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202号”《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 年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5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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