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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 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7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刘志欣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亚锋先生

  财务总监:任慧玲女士

  独立董事:沈蕾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7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 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3slif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齐亚娟

  电话:010-69598980

  邮箱:ir@3slif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结了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经管理层讨论并分析公司2022年半年度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财务报告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结了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经管理层讨论并分析公司2022年半年度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财务报告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5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联合”)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日节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25日,中日节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1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IPO前取得6,250,000股,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2,375,0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日节能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时间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时间内,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746%。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股份6,250,000股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375,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中日节能历史未减持过中际联合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中日节能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中日节能已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时间内(2022年9月19日-2023年3月18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本次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时间内(2022年8月31日-2023年2月28日),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74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中日节能在中际联合首发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中日节能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中日节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5、减持期限。中日节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6、中日节能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低于5%时,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中日节能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日节能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是中日节能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中日节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中际联合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中际联合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要求编制2022年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①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②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1,434,452.1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9,819,392.05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规定的情形。

  2021年4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中信建投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际天津”),公司通过向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3S AMERICAS INC.(以下简称“中际美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际香港” )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二级子公司中际美洲、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474.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28.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 第3-00153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合法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2,400.00万元,均为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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