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3)。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3)。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
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资产进行认真核查,对部分不再生产的车型专用模具、设备以及开发设计费等资产进行处置。2022年半年度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7,954.71万元,账面净值11,352.59万元,固定资产处置的净损失为359.55万元;处置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0,860.26万元,账面净值6,538.90元,处置的净损失为17.72万元;处置在建工程账面原值948.21万元,账面净值948.21万元,处置净收益为4.68万元,三项资产处置净损失合计为372.6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减值及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现拟对2022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66.5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主要外币升值,应收账款余额增多,按期末余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9.89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龄变化和部分应收款预计无法收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96.61万元,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1,866.5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对期末存货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4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合理预计,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1.19万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根据清理结果对无复产计划的专利权计提减值准备113.81万元。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个别在建项目供应商进入失信名单,工程无法继续开展,计提减值准备0.8万元。
三、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667.3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667.3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2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三)《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上述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OA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示期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内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五)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科技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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