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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0                                公司简称:浙江富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董事付海鹏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6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202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75,232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895,232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实施回购注销。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鉴于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导致其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42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分两次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该名激励对象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予以回购注销。

  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待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6,075,964股减至507,420,732股,注册资本将由515,795,964元减至507,420,73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三楼312室

  2、申报时间:2022年8月27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5、传真号码:zjfr600070@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付海鹏等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传    真:0575-87026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655,232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41元/股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75,232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895,232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实施回购注销。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鉴于1名激励对象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导致其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42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分两次对以上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钱安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予以回购注销。

  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待钱安持有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50,154股调整为5,870,154股。

  9、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拟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除2名离职人员外的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95,232股。

  (3)鉴于1名激励对象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导致其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42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无法办理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拟分两次对以上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钱安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持有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予以回购注销。

  (2)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待钱安持有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除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

  3、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9元/股,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3.241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项28,051,606.91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6,075,964股变更为507,420,73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本次终止实施的部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加速计提。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减少取消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七、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除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外,还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该次会议确定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6,150,154股,涉及激励对象53人,回购价格调整为3.241元/股。由于在办理注销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钱安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为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进程,公司已先将除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70,154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由521,946,118股变更为516,075,964股。因此,本次申请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51579.5964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1607.5964万元。

  2、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75,232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895,232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实施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导致其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42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分两次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先将除钱安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予以回购注销。

  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待钱安持有的7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0,000股,第一期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拟回购注销除钱安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以外的其余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55,23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6,075,964股变更为507,420,732股。因此,本次申请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51607.596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742.0732万元。

  二、《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稿)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章程》(2022年8月修订稿)。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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