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6.6亿元(敞口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8.6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分别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447.37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1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6.6亿元(敞口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8.6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分别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建筑材料、水泥熟料经销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17,982,725.54元,总负债为1,898,920,229.21元,净资产为

  -80,937,503.67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2,456,403.18元,净利润361,974.7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2年6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71,810,555.64元,总负债2,053,619,126.71元,净资产为-81,808,571.07元,2022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704,856.01元,净利润-871,067.4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6.31% 股权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21,111,065.22元,总负债为4,572,394,016.77元,净资产为648,717,048.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12,167,890.60元,净利润4,928,661.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 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49,183,497.06元,总负债为4,758,573,173.90元,净资产为590,610,323.16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20,376,807.19元,净利润-58,106,725.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32,120,980.62元,总负债为5,009,813,318.94元,净资产为2,322,307,661.6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05,337,331.91元,净利润327,544,294.1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 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476,961,333.14元,总负债为5,217,001,970.75元,净资产为2,259,959,362.39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8,392,681.24元,净利润-62,348,299.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30,390,600.18元,总负债为1,040,883,235.74元,净资产为1,189,507,364.4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34,278,612.08元,净利润-20,294,528.4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17,429,383.06元,总负债为1,973,784,411.47元,净资产为1,143,644,971.59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0,421,168.91元,净利润

  -45,862,392.8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447.37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1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刘晓峰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长期”;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原经营范围“建材、房地产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药品生产及经营(以上各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经营业务”变更为“企业管理;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煤炭及制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

  依据此次变更情况,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0 亿元,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为准,有效期3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6.6亿元(敞口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8.6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分别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委托借款1.3 亿元、2 亿元,期限 4个月,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2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87,447.37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1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2年8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6-9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2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王娜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监事陈亚春先生委托监事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