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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棵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三棵树材料担保本金金额为24,000万元,为四川三棵树担保本金金额为5,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三棵树材料、四川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62,972.22万元(含本次)、38,042.64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2022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8月2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莆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为三棵树材料与民生银行莆田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2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8月25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邛崃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为四川三棵树与成都银行邛崃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提供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与公司关系:三棵树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4、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1、与公司关系:四川三棵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注册资本:3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黄盛林

  4、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5、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6、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保证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6、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二)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

  3、保证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三棵树材料、四川三棵树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542.8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0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2,904.49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4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5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收到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7,040.45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06,293,062.3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1,809,562.3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0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4,483,5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小额补贴指收到的单笔补贴金额小于350,000元的政府补助。

  (二)与资产相关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1,809,562.32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4,483,500.00元,全部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最终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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