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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

  2021年5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易连生物工程(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连生物”)竞得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政工出【2021】3号的土地使用权。2021年5月27日和2021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建德市上述地块投资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新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上述事项详见公告(临2021-044、046、047、048、052)。

  鉴于公司决定放弃向医药大健康方向转型,并已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处置了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地块106,62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公司已发布公告(临2022-037、03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宗地块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4,073万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投资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充分深入论证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李文德、陈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临2022-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8月拟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拟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3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放弃向医药大健康方向转型,公司全资子公司易连生物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已处置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地块106,62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宗地块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4,073万元。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充分深入论证和审慎分析,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5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公司董事长赵宏光、副总经理王明明及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杨光(以下统称“增持人”)计划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赵宏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王明明及杨光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尚未增持公司股票。上述增持人后续拟通过本人或其参与设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正在进行备案)按增持计划进行增持。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人包括公司董事长赵宏光、副总经理王明明及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杨光,上述增持人后续拟通过本人或其参与设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正在进行备案)作为本次增持主体。

  2、 本次增持前,赵宏光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王明明持有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杨光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上述股票均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售流通股。

  3、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人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人计划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其中,赵宏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王明明及杨光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2-025)。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2年8月26日,增持人尚未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人后续拟通过本人或其参与设立的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正在进行备案)按增持计划进行增持。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11项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11元/股,浙发易连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双方签订了《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66、067、068、069、070、071、072、073、074、075、085)。

  二、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充分深入论证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浙发易连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三、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浙发易连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4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股权收购意向内容概述

  2022年2月28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朱伟卿及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碳”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收购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宝碳不低于30%的股权,上海宝碳实际控制人朱伟卿将积极配合、促成上海宝碳其他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碳部分股权,以满足上市公司的需求。各方同意,预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低于4.5亿,最终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资料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该《意向书》签订后,公司立即开展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因上海疫情影响,《意向书》中约定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无法如期开展,经双方协商,2022年6月,公司与上海宝碳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对《意向书》中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意向书》约定的排他性锁定期由2022年3月31日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将《意向书》约定的完成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时间由2022年3月31日调整至2022年7月31日。除上述条款调整之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在《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13),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

  二、终止股权收购意向的原因

  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上市公司自身情况,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权收购意向。经公司与朱伟卿、上海宝碳(以下统称“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除《意向书》项下“第9条保密”条款、“第10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外,各方不再享有《意向书》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意向书》项下的义务。各方除仍应遵守并履行《意向书》“第9条保密”条款之相关义务外,于《意向书》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本《终止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终止收购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股权收购意向尚未签订正式交易协议,本次终止收购意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寻求适合公司转型发展的优质项目,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股东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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