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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事项

  1. 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计270名自然人(96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1,172,784.089元(原为61,342,415.210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96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1) 37起(93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14,963,583.478元(原为21,392,816.00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4,665,766.67元(不含诉讼费)。37起案件均已生效,公司已履行赔付义务,合计赔付4,744,981.89元(其中赔偿款4,665,766.67元,诉讼费79,215.22元)。93名自然人中,有2名自然人公司无需赔付。

  (2) 40起(127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开庭但还未判决,起诉金额31,456,326.471元(原为35,196,725.061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

  (3)尚余19起(50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4,752,874.14元。

  2. 典当业务诉讼

  2020年1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有利网络)签订相关框架合作协议、《最高额授信合同》及《最高额股权出质典当合同》,元泰典当向宁波有利网络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典当借款,授信期限6个月,借款用途仅限用于二手车收购,宁波有利网络以其持有的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即4500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元泰典当与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奕)、宁波收吧收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后授信期限两次展期,2021年11月起,元泰典当累计向宁波有利网络发放典当贷款余额3,982.80万元,累计收到宁波有利网络缴纳的保证金400万元。对于上述借款,其他共22个自然人向元泰典当出具《保证承诺书》,在各自的保证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随着单笔借款陆续到期,宁波有利网络未按时支付综合费用及归还当金,各担保人也未按约承担保证责任。2022年7月,元泰典当决定处置贷款车辆,经车管所鉴定,发现车辆登记证为假证。鉴于宁波有利网络相关人员涉嫌在合作过程存在伪造证件行为,2022年7月29日晚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8月1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元泰典当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案件被告)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2022年8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告知书》。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财产保全取得进展。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邵松长先生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4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5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8月25日在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王苏珍监事因工作原因以腾讯会议方式线上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49)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计提减值依据客观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4.83万元,包括应收款项计提减值45.97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减值1,906.62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1,377.76万元;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828.56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5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

  2022年9月8日、9月9日、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 2:00—5:00)。

  异地股东信函、传真以9月13日前(含9月13日)公司收到为准。

  3. 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香溢融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钱菁、刘茜

  联系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0574-87294676

  邮编:315016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4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5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8月25日在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韦斌董事、胡仁昱独立董事因疫情原因以腾讯会议方式线上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49)

  本次计提事项充分考虑了不同资产、业务经营的特性,计量方法恰当,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4.83万元,包括应收款项计提减值45.97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减值1,906.62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1,377.76万元;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828.56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减值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调整公司部门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设物业管理部,专门负责公司物业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同意将法律保全部更名为法律合规部,并新增合规管理等工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0)

  为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专注类金融主业经营,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香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香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后具体办理一切手续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和注销登记等。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孙丹屏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培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经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徐培富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认为其能够胜任董事的职务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之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2.本次非独立董事徐培富先生的提名方式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培富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职称工程师。曾任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信息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培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4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5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亦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和风险拨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未到期的担保业务合同未来履行担保义务相关支出进行合理预计,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充分分析和评估,在依据充分且客观的情况下,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总体情况为:

  

  二、 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根据单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量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在期末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二)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将典当业务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在组合的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按照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资产组合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三) 债权投资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四) 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

  担保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指公司为承担代偿责任支付赔偿金而提取的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产品类型确定计量单元,以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提。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尚未终止的担保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司合理估计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三、 本次减值对公司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403.39万元。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5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吸收合并概述

  为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专注类金融主业经营,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香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香溢大酒店)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香溢大酒店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 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名称: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03899K

  3. 注册资本:454,322,747元

  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 法定代表人:邵松长

  6. 营业期限:1998年01月08日至长期

  7. 营业范围:药品经营(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实业投资及咨询;文化创意设计、策划;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金属、建材、矿产品、燃料油、沥青、钢材、钢坯、木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照相器材、文体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工艺品、土产畜产品、贵金属、家用电器、汽车、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的零售、加工;黄金制品的销售;服装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水电安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眼镜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租赁;废旧金属制品回收;焦炭批发、煤炭批发(无储存);食品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饲料、米、面、粮油批发和零售;供应链管理;广告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8. 住所:宁波海曙区西河街158号020幢7、8、9层

  9. 财务状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68,643.32万元,净资产130,460.1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436.14万元,净利润-1,120.35万元。(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2,289.14万元,净资产132,080.2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43.56万元,净利润-1,407.58万元。(经审计)

  (二) 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名称:宁波香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29044C

  3. 注册资本:4,100万元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6. 营业期限:1996年01月18日至长期

  7.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4-158号

  9. 财务状况:

  2022年6月30日,宁波香溢大酒店的总资产6,133.19万元,净资产-1,192.2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5.99万元,净利润-181.96万元。(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宁波香溢大酒店的总资产6,137.66万元,净资产-1,010.2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78.75万元,净利润-291.39万元。(经审计)

  三、 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宁波香溢大酒店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宁波香溢大酒店依法注销,公司作为合并方,其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均不变,经营范围变更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2. 合并基准日暂定为2022年8月31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3. 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登报公告程序。

  4.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后具体办理一切手续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和注销登记等。

  四、 吸收合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宁波香溢大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5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情况如下:

  

  以上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5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典当业务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民事诉讼: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因宁波有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有利网络)逾期未能偿还典当借款,于2022年8月1日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件原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

  案件被告:宁波有利网络以及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奕)、宁波收吧收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等担保人。

  ● 涉诉金额:借款本金3982.80万元及综合息费、违约金等(未扣除保证金400万元)

  ● 刑事立案:因交易对方在交易中涉嫌伪造证件,已报案,公安机关出具了立案告知书,案件尚在侦查中。

  ●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2年半年度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40.33万元,对当期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 本次典当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6年开始与宁波有利网络合作典当业务,初始运营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初始合作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后在良性合作基础上,逐渐增加合作额度。因业务合作规模限制及资金因素,运营单位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合作额度提高至4,000万元,期限6个月,2020年11月9日,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宁波有利网络因二手车收购资金需要,以其持有的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向元泰典当申请借款,单笔车辆借款期限90天,可提前还款,可申请展期60天;宁波有利网络需将超过指定金额的车辆过户至元泰典当指定人员名下,元泰典当在宁波有利网络单笔逾期后有权处置贷款车辆;合作期间元泰典当可随时盘查贷款车辆周转情况。

  同时,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元泰典当向宁波有利网络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典当借款,借款用途仅限用于二手车收购,授信期间为6个月,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签订《最高额股权出质典当合同》,宁波有利网络以其持有的90%宁波如奕股权(即4500万元)及其派生权益为上述《最高额授信合同》及依据该合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当票或其他借款凭证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另元泰典当分别与宁波如奕、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最高额授信合同》及依据该合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当票或其他借款凭证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5月12日、2021年11月17日,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分别签订补充协议,即两次延长后,延长后的授信期限为2021年11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同时相关方继续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11月起,元泰典当累计向宁波有利网络发放典当贷款余额3,982.80万元,累计收到宁波有利网络缴纳的保证金400万元。对于上述借款,其他22个自然人向元泰典当出具《保证承诺书》,在各自的保证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随着单笔借款陆续到期,元泰典当积极督促交易对方还款,但宁波有利网络依然未按时支付综合费用及归还当金,各担保人也未按约承担保证责任。2022年7月,元泰典当决定处置贷款车辆,经车管所鉴定,发现车辆登记证为假证。

  二、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鉴于宁波有利网络相关人员涉嫌在合作过程存在伪造证件行为,2022年7月29日晚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8月1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同时,元泰典当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宁波有利网络立即归还元泰典当借款本金人民币39,828,000元,支付综合费用1,177,147.20元,并支付违约金2,395,348元(暂计至2022年7月28日),之后的违约金以39,828,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宁波有利网络立即向元泰典当支付实现债权费用(即律师代理费)计人民币100,000元;保全担保费13,050元。扣除保证金400万元,上述第1、2项暂合计人民币39,513,545.20元。3、判令元泰典当有权就宁波有利网络质押的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判令宁波如奕、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等担保人对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元泰典当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案件被告)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2022年8月1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22)浙0203民诉前调9614号。

  三、 案件进展情况

  2022年8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告知书》,已冻结(查封)被申请人相关银行账户、名下车辆、房屋,查封资产情况不乐观。

  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相关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基于刑侦和法院资产保全工作需要,防止信息扩散妨碍公安抓捕嫌犯,防止涉案人员名下资产被隐匿、转移或出卖,为法院资产保全争取时间;同时也基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考量,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目前,法院财产保全工作取得进展,公安机关对涉案相关人员已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安侦查、法院资产保全已无实质影响。

  四、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案件尚在刑事侦查阶段,民事诉讼尚未开庭审理,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40.33万元,对当期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法院做好相关工作,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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