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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周宗子、姚祖辉、高晓敏、桂文彬、李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17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9月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7,03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1,230.6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贵公司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1,5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700.60 万元,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于2013 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18.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82.60.00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711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于2021年9月30日注销。公司不再披露有关事项,更多信息详见《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94号的核准,公司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转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为100元/张。共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财务顾问签订的承销协议和顾问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588.00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412.00万元,已于2020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4345900007004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444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不再披露有关事项,更多信息详见《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24,715.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35,32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84,045.80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48,725.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041万元。本报告期内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7,030.6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742,097.2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34,330.02万元,对子公司累计增资103,556.08万元,对公司本部永久补流41,04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21,024.38万元。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39.9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22 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139.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24,715.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35,32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84,045.80万元,本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48,725.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041万元。本报告期内,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7,030.63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 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12 月 0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2.11 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200 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xx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 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募投项目:风帆公司的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新增的募投项目: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结合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8日,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公司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产业、合规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宗旨,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结算、存款、信贷、投资、外汇等专业金融服务。2021年12月末单位从业人员141人。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注册资本:871,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舍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币种仅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财务公司明确了各层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能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定期评估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对经营活动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了解风险管理情况并监督风险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公司高级管理层坚持将防范风险作为工作的重点,有效管理公司各类风险。公司风险合规部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各项经营活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各业务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对本条线和本部门经营活动的风险管理负首要责任。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设立风险合规部、审计稽核部等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财务公司针对不同业务风险采取形式各异、贴合实际的风险防控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能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三) 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十分关注资金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密切关注流动比率、存贷比率、存贷款规模及其变动趋势。结合银保监会1104报表体系中的流动性风险指标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同时,建立流动性风险上报及处置预案,提高防范和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二是对资产负债进行结构性管理,经营活动中关注资产和负债在期限上的搭配,避免将大量的短期资金安排长期的资金运用。三是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明确授权权限,努力提高信贷资产整体质量,防止因形成不良贷款而造成信贷资产流动性缺乏。四是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建立多手段的流动性准备,灵活配置货币基金、类货币基金、同业存单,为应对流动性冲击提供有力保障。五是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防范,按季度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形成报告,以考察公司的流动性承压能力,为流动性管理提供参考及决策依据。六是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每月计算并报送相关指标,在出现重大的业务和资金变动,以及流动性比例持续大幅下降或低于特定值的情况下,增加计算及报送频率。七是加强与银行之间的综合授信管理,为财务公司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及融资业务提供支持。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结合中国船舶集团风险管理要求及监管要求,实施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遵循独立、全面、深入、审慎的原则,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突出票据贴现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评估盈利能力和相关风险,强化贷款合规性审查。优化授信额度年度评审机制,引入外部风险信息评价,结合授信额度测算模型,统筹考虑成员单位子集团内的综合授信,分项核定成员单位传统信贷业务、产业链金融和外汇业务,实现对成员单位综合授信的科学分类与高效管理。财务公司夯实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贷款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综合判断成员单位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稳健性等风险指标,统筹考虑授信规模和风险特征,实施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于风险较高的成员单位贷款,信贷人员实地走访成员单位,加大现场检查与监督频次,审慎做好贷款分类管理。同时,财务公司密切跟踪船舶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主要贷款客户的经营数据及信用记录情况,监测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的总体状况。

  3.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道风险防范体系,始终将防范风险放在业务开展的第一位。事前通过交易对手白名单、资产管理业务指导原则、债券业务指导原则及尽调制度等对拟开展投资业务的交易主体、资质规模、信用等级、底层标的及增信措施进行了明确。同时,通过制度确立了同业授信的范围和授信额度管理。事中通过分级授权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防范金融风险决策委员会审议制度等对拟开展投资业务进行充分论证。事后通过前中后台联动、投后巡视、定期访谈等制度做到对已投资项目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对于风险事件,公司建立风险事件处理小组,妥善处理及应对。公司根据投资计划安排有序调整公司投资组合结构,继续增加无信用风险的利率债的配置,货币基金及相类似的流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型产品配置规模保持在较高比重。公司坚定贯彻执行各项监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时梳理手持产品底层持仓风险合规情况,并将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在资本总额70%的额度内。

  4.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通过内部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并细化了结算中心各类业务的办理流程、所涉岗位及职责、审批流程等,将各项业务制度的合规内控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中,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5.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美元资本金用于发放美元贷款,结售汇业务仍采取先在银行间询价再与成员单位议价的策略,且内部不留隔夜头寸,因此公司所承受的汇率风险处于较低水平。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不断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6.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审计稽核部有权获得财务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及时上报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审计稽核部独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独立评价。

  7.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设计遵循了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和灵活性原则,各项系统功能比较完善,可以满足业务运行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公司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要求,建设了包括核心系统、办公系统、征信系统、外管报送系统、反洗钱系统、金融统计监测系统、EAST数据报送系统等一系列信息系统,有力支撑了业务运行,有效控制了操作风险。同时,财务公司持续强化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更新主数据中心电池,开展异地灾备演练等。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已建立较为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涵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持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财务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007.15 亿元,负债总额1812.60亿元,所有者权益194.5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明确了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能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定期评估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对经营活动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了解风险管理情况并监督风险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公司高级管理层坚持将防范风险作为工作的重点,有效管理公司各类风险。公司风险合规部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各项经营活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各业务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对本条线和本部门经营活动的风险管理负首要责任。

  财务公司强调风险管理的整体性、全面性,做到跨部门、跨产品的全面风险管理,同时借助信息系统来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好风险管理前移,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外部风险形势。

  (三)关键监管指标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3.98%

  资本充足率为13.98%,符合监管要求。

  (2)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4%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0

  不良资产率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3)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0

  不良贷款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不良贷款为零,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5)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不良贷款为零,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6)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

  拆入资金余额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7)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资本总额=69.00%

  投资比例为69.00%,符合监管要求。

  (8)担保比例不得高于100%:

  担保比例=(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资本总额=65.76%

  担保比例为65.76%,符合监管要求。

  (9)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05%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0.05%,符合监管要求。

  (1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68.07%

  流动性比例为68.07%,符合监管要求。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督促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展业经营。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维扬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船舶集团下属柴油机业务同业竞争,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柴油机以自身股权作为对价向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中国动力购买中国船柴100%股权、陕柴重工100%股权、河柴重工98.26%股权、中船动力集团100%股权,并以现金作为对价购买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

  截至披露日,上述重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占重组后的中船柴油机公司出资比例为51.8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完成最终资产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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