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842,085.8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626,451,899.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5,696,6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0,064,640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总股本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拟定了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699                                         公司简称:明微电子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5,696,6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0,064,64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35,997.8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554.81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17.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表37050110564300000395、37050167900800002479、37050167900800002480三个银行账号已于2022年7月1日销户。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997.8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537.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0.04万元已于2022年6月30日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 将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的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支出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因操作人员工作失误,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以下问题:(1)“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107.51万元款项误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后于2022年3月29日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2)2022年4月22日公司误将自有资金11.57万元通过“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日元账户售汇后转出支付设备款。除前述错误操作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与问责,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强化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意识,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按照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切实落实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公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23)。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2022-0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