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陈奇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4,016,605.38元,2022年上半年度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28,610.0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4,016,605.38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28,610.01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53,318,898.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额系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到位后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4月19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通园支行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201.66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6月30日,用自筹资金支付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发行费用总额3,620.53万元尚未完成置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部分资金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5.4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2年6月10日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0.8亿元,剩余2.2亿元尚未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052 公司简称:纳芯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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