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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彭震

  二○二二年八月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恩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3)。

  二、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34号的“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董事彭震、袁安军、张宏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恩东先生,其他委员张宏先生、王培志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爱国先生,其他委员张宏先生、王培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爱国先生,其他委员张宏先生、王培志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35号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马丽女士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3)。

  二、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放弃行权的79,176份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定。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颁布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5号主要规定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相关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列示为 “其他应收款”,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 “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公司”)上报了申请材料。

  2、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国投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国投人事〔2018〕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6、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调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8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18年9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浪信JLC2;期权代码:037066;授予日:2018年9月7日;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3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796万份。

  9、2019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7.42元,并注销108万份股票期权。2019年5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上述108万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688万份。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983.7639万股,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6.06元。

  11、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1,512,27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837,639份调整为38,325,366份。2020年9月28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12,602,231股上市流通。

  12、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5.95元,并注销5,588,231份股票期权。2022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上述5,588,23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8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5,723,135份减少为20,134,904份。

  13、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5.81元。2022年7月19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9,988,206股上市流通。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部分行权,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已经获授但放弃行权的7.917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146,698份减少为10,067,522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及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及注销数量,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放弃行权的79,176份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事宜。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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