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具体额度由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定为准,其中由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其中对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的授信议案决议为“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合计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0,000万元人民币、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30,000万元人民币和江西晶超光学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授信额度由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以及该四家公司相互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担保”。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安徽晶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7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40,000万元人民币、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江西晶超光学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其余要素维持不变。
二、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2、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3、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4、江西晶超光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晶超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光学镜头及其配件;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晶超光学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9月16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4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全球芯片供应持续紧张,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上涨、供应短缺等问题,消费类电子产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短期内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75亿元,同比下降33.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受到境外特定客户2021年第一季度终止采购关系的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特定客户相关的产品出货量同比大幅下降。
2、因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全球疫情反复、短期内下游终端市场消费需求放缓和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限制,公司部分产品出货量同比有所下降。
3、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固定成本摊销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对报告期内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4、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4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5: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斗志,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优秀人才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以2022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1,229.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的111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1,229.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及“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4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15:3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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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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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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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的111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1,229.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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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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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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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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