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于广东省广州市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中期报告(H股)。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广发证券2022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9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赖剑煌先生、谢石松先生和卢馨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锡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广发证券2022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中期报告(H股)。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9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公司计划不派发2022年半年度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
主要会计数据(母公司)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三)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四)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89,702,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126,57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00,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2年6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8.09%、17.94%、10.34%;
注4:根据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5: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6: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六)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七)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1)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4)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5)2021年非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6)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7)2022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8)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9)公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情况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明细如下: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本报告期为411,433.37万元,同比减少31.51%,主要是受市场波动影响,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注2:现金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7.18倍,同比大幅增加,主要为回购业务和融出资金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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