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34,314,304元变更为人民币328,040,025元,股本总额由原来的234,314,304股变更为328,040,025股,《公司章程》涉及条款需作相应修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工商变更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上述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2-068)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除上述修改外,《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6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526,336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1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19,999,999.36元,扣除发行费用21,786,679.75元,募集资金净额798,213,319.61元。
截止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8,147,380.91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62,610,720.23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496,691.80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10,667.23元,支付手续费816.68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20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9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表格中账户: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9280078801900001281)、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811030103700553458)、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741974201871)系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注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146,200,000.00元,剩余83,800,000.00元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0年10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95.6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向全资子赣州同兴达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向赣州同兴达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募投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除上述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450.00万元尚未按时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9.36元的12.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资金14,620.00万元,剩余8,38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0.22%)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5条的规定。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3,000万元的部分剩余资金10,450.00万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之前全部归还完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 6000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由于产线未全部完工,无法统计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由完工部分产线产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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