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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21                                        公司简称:前沿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8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沿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89,960,000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9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4,18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26,889,920.4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7,290,079.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2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为人民币481,378,030.62元,明细见下表: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5.52万元开立保函而存储于保证金账户的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6月末均履行正常。

  本公司分别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10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合计购买理财产品,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11,989,751.74元。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662,000,000.00元。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除上述理财产品外,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5.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7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志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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