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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试生产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新能源”)开展了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孚日新能源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高密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进行试生产的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报来5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收悉。经查阅,你公司5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国土、规划、消防手续齐全。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你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及现场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意见,8月14日,完成整改并通过专家复核;试生产条件方面,委托山东永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于2022年8月25日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评价报告及生产现场进行评审,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8月29日经专家复查合格。项目基本具备试生产的条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确保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实现安全、稳定、连续运转。”标志着孚日新能源生产含量大于99.995%的电池级VC产品的VC项目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小批量生产到规模化生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项目生产装置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持续观察。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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