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基金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名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参与设立的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的风险提示;2021年4月23日、12月23日公司又披露了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就红棉基金起诉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承担担保责任一案,深圳前海法院于2021年8月23日开庭审理,并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海南筑华应向原告红棉基金支付投资款本金1,800万元以及收益款4,827,945元;被告承担上述付款义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海南筑华于2021年12月5日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基金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基金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基金风险处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022年8月31日,公司接到红棉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资本”)发来的《近期基金运营专项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担保人海南筑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进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5日对海南筑华提起的上诉正式立案([2022]粤03民终447号),并于2022年5月18日开庭进行二审案件的审理。红棉基金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22日出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筑华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关于债务人百花医药集团破产重整进展及经营情况

  经红棉资本了解,百花医药集团在破产重整管理人、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助下,积极与有意向的投资人接洽和沟通,推进百花医药集团的破产重组。红棉资本将密切关注百花医药集团的重整进度,及时向合伙企业各出资人汇报最新进展。

  三、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处理措施

  基于上述情况,红棉资本将继续做好红棉基金对百花医药集团的债权确认,随时跟进重整进度,保持与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及时沟通,维护好红棉基金所享有的合法债权;同时,将积极推动二审判决的执行,最大程度保障合伙企业权益及清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司将继续督促红棉资本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挽回基金投资损失,完成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购基金清算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