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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桥彬先生持有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9%。曹良良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桥彬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曹良良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使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使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3月3日。

  注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依据相关承诺,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5.76元/股(公司初始发行价为26.56元/股,公司已于2021年5月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5元,2022年7月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3元)。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前,公司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王桥彬、曹良良承诺:

  1、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5、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王桥彬、曹良良承诺:

  (1)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王桥彬、曹良良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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