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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李旸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补选王旭亮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9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金圣先生、傅若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圣先生、傅若雪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金圣先生、傅若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金圣先生、傅若雪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旸先生、王旭亮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旸先生、王旭亮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已出具《关于同意出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承诺函》。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具的《关于同意出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日

  附件: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专员、企业管理部高级专员、战略研究部高级专员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

  李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二、王旭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出资企业专职监事。

  王旭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编号:2022-087),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提案1.00 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2年9月15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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